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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休假,你都休对了吗?
发表时间:2023-04-14 17:03
享受年休假的条件是什么?
《企业劳动者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劳动者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那么在实务中,对于连续的定义如何理解?
1. 连续是需要在同一用人单位还是在不同用人单位?
可以在不同用人单位。
关于《企业劳动者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第一条:“ 《企业劳动者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中的“劳动者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既包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劳动者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
2. 连续是只要根据社保记录来判定是连续的,还是必须根据实际工作天数?
深圳市是明确规定中断一天都不行,重庆市则规定可以中断但不得超过一个月。浙江省目前无明确规定,实务中,多数是以劳动者的社保来看是否连续工作,如果劳动者社保是连续缴纳的,一般可以认为是连续的。如果劳动者没有社保缴纳记录,但能够提供工作证明,也可以作为连续的证据。
3. 连续工作满12个月是只要劳动者曾经有过连续工作满12个月即可?
还是每次享受年休假前均需连续工作满12个月?
法律并未对此进行明确规定,实务中该两种观点存在争议。一种观点是认为只要劳动者曾经有过连续工作满12个月即可(如北京市);一种观点是认为在每次休年休假前均需连续工作满12个月(如深圳市)。
浙江省目前无明确规定,但结合司法判例(2020浙0108民初3352号),浙江省是有支持在劳动者主张某一年度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前,需连续工作满12个月。例如主张的是2023年度的年休假,则首先会考量在2023年1月1日之前是否已经连续工作满12个月。如果连续工作满12个月是在2023年6月1日,那么2023年休假天数从2023年6月1日开始计算。
年休假天数如何确定?
1. 累计工作年限是在同一单位还是不同单位累计计算?
在不同单位工作期间以及视同工作期间,均可作为累计工作时间计算。
《企业劳动者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劳动者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2. 哪些情形当年度不享受年休假?
(1)劳动者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劳动者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劳动者,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劳动者,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劳动者,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3. 如果劳动者当年度已休年休假,但又出现上述不享受当年度年休假的情形,如何处理?
根据《企业劳动者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八条,发生该情形的,劳动者下一年度的年休假不再享受。
4. 新进劳动者年休假天数如何计算?
折算方法:(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劳动者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折算不足1整天的,不计算年休假。
5. 离职员工年休假天数如何计算?
折算方法:(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劳动者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折算不足1整天的,不计算年休假。
6. 劳动者已经享受年休假,但中途又离职的,年休假是否可以扣回?
已安排年休假的,不能再扣回。
7. 年休假是否包含法定节假日等?
不包含。劳动者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未休年休假工资如何支付?
1.未休年休假付几倍工资?
在本年度内对劳动者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言下之意就是未休年休假需要再另行支付200%工资。
2. 未休年休假工资标准怎么付?
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劳动者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3. 劳动者享受年休假期间的工资如何发放?
劳动者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未休年休假的仲裁时效怎么计算?
根据浙江省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安排劳动者年休假,侵害的是劳动者的休假权利,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是因用人单位未安排年休假而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故适用一般的时效规定。
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仲裁时效从次年的1月1日起计算。经劳动者同意跨年度安排年休假的,顺延至下一年度的1月1日起计算;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的,从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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